一小学食堂员工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用于自食或销售,法院判决:11人获刑,返还77斤排骨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微8月15日消息,近日,峨边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校园食品领域职务侵占犯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至2024年12月11日,阿某等十一名被告人在担任某小学食堂员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用于自食或销售,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阿某等被告人作为该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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