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十一中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建八局三公司被责令配合调查
责令配合调查通知书——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令配合调查通知书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为调查核实你公司在焦作市十一中迁建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关情况,现责令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涉及上述事项的有关材料于2025年6月19日前到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调查,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前来的,受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逾期不到或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接受调查的,你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执法人员:略
联系人:略
本机关地址:焦作市站前路88号焦作建设大厦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6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